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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死得了嗎?

這幾天網路熱議“勞榮枝”案二審,罵辯護律師吳法天為魔鬼代言人的、罵勞榮枝無恥翻供的、罵勞二哥給勞榮枝請律師開脫的、給小木匠等被害人喊冤的、法律工作者藉機普法的……好不熱鬧。

大家都知道勞榮枝一審是判了死刑的,大家認為她上訴二審也是苟延殘喘博一把微弱的希望而已,結果早就在網名心裡有了答案,那就是:維持原判、執行死刑!

萬萬沒找到啊,這個千刀萬剮死不足惜的勞榮枝二審竟然請來了知名大狀“吳法天”,而且二審審了三天,這是鬧哪樣?庭審沒有直播,但是公開了,隨著參與旁聽者的爆料和吳法天本人的微博陳述——這個審判遠遠沒有網友們想的這麼簡單,甚至曝光的一些細節超出了大家之前普遍的認知,我選比較令人意外的幾點來說道說道,比如:

1、一審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指控的是搶劫罪,而一審法院加了個故意殺人罪,且判了死刑。而據我粗淺的認知,法官是不能自己加罪名的。

2、一審法院拒絕勞榮枝家屬指派的律師周兆成,這也是大名鼎鼎的大狀,給指派了法律援助的免費律師,這這這…哪怕殺了人也有請律師的權利的吧?

3、合議庭是有一審法院的三個法官組成的,說是適用法律簡易程式,可是勞榮枝案可算是大案重案,匹配個簡易程式,給人一種感覺是此案並不複雜、證據確鑿地很,根本不需要費那老鼻子勁去審!可是二審流出來的資訊是:對於殺人罪是沒有完整證據鏈的。

可不可以這麼理解:合肥市中院在檢察機關沒有提起故意殺人罪的公訴的情況下、加了這個罪名,且沒有給勞榮枝請律師為這個死罪進行強有力的辯護(明明她家屬已經為她請了最有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周兆成),用指派的律師、用自己的合議庭給勞榮枝上了殺人罪並給判了死刑?

我們沒辦法看到所有的證據,我們也不清楚勞榮枝殺沒殺人(都是網民說的,我也看了不少網友都是一些情緒化的宣洩並沒有拿出多少強有力的證明)。而一審法院判的現在被質疑程式不合法,那到底勞榮枝死罪成不成立呢?

我個人粗淺的認為:如果證據不充分,哪怕勞榮枝真殺了人真該死,她也死不了了,一度輿論要她立馬去死有多快死多快,現在亦是輿論讓她有了一線生機,吳法天教授作為國內法律界證據學專家,主動趟這趟渾水,並暴光了一審的幾個致命傷,二審法院能維持原判就不會審三天了,畢竟疑罪從無,勞榮枝,我認為最大的可能性是:把牢底坐穿!

若如此,是法律制度之幸也是被害人的不幸,算是勞榮枝給國民普法做了點貢獻,留她一條狗命,餘生在監獄裡懺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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