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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農產品,應該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農產品,應該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一週一總結的財稅熱門問題又來啦!

讓我們來看看最近朋友們在實務上又遇到哪些難題了吧~

問題一:購買了小規模納稅人的農產品之後,應該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這種一般分成兩種情況:

如果農產品是小規模納稅人自產自銷的,那麼就可以按規定開具自產自銷農產品初級產品免徵增值稅的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公式如下:自產自銷農產品銷售發票金額×9%=可抵扣進項稅額。

如果農產品並非小規模納稅人自產自銷的,那麼應該按照稅法規定,開具徵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公式如下:農產品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金額×9%-可抵扣進項稅額。

問題二:勞務報酬每月6000元,明年可以退稅嗎?

作為綜合所得的組成之一,勞務報酬應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和工資薪金所得合併,一起按照稅法規定進行年度彙算清繳。如果除了每月6000元的勞務報酬之外,個人在沒有取得其他收入,那麼次年是可以全額退還所繳稅金的。

問題三:企業於2021年1月購買了一輛汽車,花費8萬元,是否能享受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優惠政策呢?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46號公告,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內,是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的。

如果是2021年1月份購進的汽車,按照規定可以在2021年度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如果沒有在2021年度內的季度預繳申報中享受到一次性稅前扣除,那麼也可以在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申請一次性稅前扣除。

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以在符合46號公告規定的條件下,自行選擇是否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如果選擇不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話,在以後的年度中也不可以變更。

大家還有什麼解決不了的財稅實務難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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