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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歌頌苦難了吧,每一步都是悲劇,如何和生活抗爭?

這個女孩子的生活也太苦了吧。

21歲單身年輕媽媽帶著娃娃跑外賣。

15歲懷孕,16歲生娃,17歲結婚,18歲死老公。老公是江西人,死於事故。老公死亡以後賠償金都被公公婆婆拿走,自己帶著女兒淨身出戶。為啥帶著女兒一起走,婆家不要。在江西兒子才能傳承香火,女兒不要,即使是親生的孫女也不要。

她沒有流眼淚,21歲為了多掙錢,在安慶平均工資是三四千,送外賣可以有六七千。帶著孩子爬樓梯。自家媽媽讓她放棄孩子,她不願意。雖然知道媽媽是為了自己好,可是為母則剛。我也是媽媽,我生了她下來就要對她負責任。

苦嗎?還好啦。我才21歲,未來還有無限可能,現在不吃苦什麼時候吃苦,年輕扛得住。

3分鐘的採訪,她始終語氣溫柔,眼神是亮晶晶的。

年齡雖小 ,但是很有責任感和擔當。一個女孩身上同時展現出責任、樂觀、堅韌、豁達。分明還是一個小孩兒,卻扛起了不合時宜人生的苦。

人生的每一步都是一種女性生存的悲劇,不讀書早婚早育,丈夫早逝自己沒有過硬謀生技能,賠償款算遺產但她分不到,有結婚證都不一定能分到,她還一定沒有,也沒人做主幫她。孃家媽媽也是讓她一定要帶孩子出來。

照理說,丈

夫的遺產是給配偶女兒父母四個人繼承的。萬一沒有結婚證,這個官司就很難打。需要帶著寶寶送外賣的話,那就是說身邊並沒有她信任且自願幫她帶寶寶的人。這種前提下透過訴訟拿回賠償金,需要替換掉用來打工的時間,一年起步吧,沒有收入,寶寶的基本生活沒辦法保障。即使勝訴了,對方也不一定配合執行判決,中間轉移財產或者把現金換成不動產,耗都耗死她了。

如果她拿了錢,那樣的婆家可能這輩子都會攪得她生活不得安寧。

最後選擇靠自己。她能夠自由地選擇自己的人生。記者給她紅包,她還不要,這個是我做人的底線,我要靠自己,我有能力我不需要其他人的施捨和幫助。這個心底善良程度簡直是當代林品如。她現在因各種因素,為時間自由帶孩子等,還在賣外賣,但我覺得以後她在事業上也會更強大,她是個強大的人。希望能有個好結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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