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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人不歇店,“分時”共享店鋪合規嗎?

原標題:歇人不歇店,“分時”共享店鋪合規嗎?

作為新興經濟模式,共享經濟不知不覺完成了“從無到有,從有到少不了”的躍遷,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已經融入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近期,“共享店鋪”火了,什麼是共享店鋪?運營方式合法嗎?

“分時”共享店鋪餐館“一天三變”

凌晨2點,位於北京朝陽區的某家餐飲店內,專門從事早餐工作的趙銘和妻子已經開始了一天的忙碌。夫妻倆來自安徽農村,在北京打拼已有20個年頭,現在他們租下了一家店面,但是他們只擁有這家店面的“早間”使用權,因為這家店鋪的早中晚三個時段分別被承包給了不同的店家。

“早間包子鋪”:凌晨1點到11點,夫妻倆製作包子、蒸餃、雞蛋、米粥給上班族;

歇人不歇店,“分時”共享店鋪合規嗎?

“中午川菜館”:11點後,店鋪將會變成一家川菜館,客人絡繹不絕;

“晚上燒烤店”:晚上,店面會成為一家燒烤店,充滿煙火氣。

歇人不歇店,“分時”共享店鋪合規嗎?

共享店鋪房源特別緊俏

共享店鋪的經營模式並不少見,在北京某商業街上,相隔不到二十米的距離,早餐租賃經營戶就有三四家,而共享店鋪房源更是特別“緊俏”。

網上搜索“臨街店鋪租賃”可租店

共享店鋪租賃者表示,“分時”租賃途徑非常簡單,上網開啟生活類服務平臺,搜尋“臨街店鋪租賃”會有許多聯絡方式,撥通電話告訴中介自己需要“分時”租賃,很快就能選到心儀的店面。

“分時”租賃店鋪房源緊俏

房屋租賃門店的中介人員表示,“分時”租賃的店鋪房源特別緊俏,基本上每週都有兩三撥客戶來諮詢,資源很稀缺。

“歇人不歇店”利益最大化

共享店鋪中,早餐租賃是最常見的,因為有的店面專門經營火鍋、炒菜,早間時段店鋪無法有效利用,轉租可以使店面得到充分使用、利益最大化。

早餐店老闆月省幾萬元租金

芳姐5年前租下了一家店面的“早間”使用權。在人流密集的地段,同樣大小的面積,一個月租金四五萬元,現在只租早上時段的租金是1。3萬元,成本比過去節省了將近四分之三。

消費者吃著方便

許多消費者對於店鋪“分時”經營並不在意,即便知道也沒有過多疑問。大多數人認為只要方便就好。

從業者不清楚是否有風險

雖然“分時”租賃的方式可使利益最大化,很多消費者也表示帶來不少便利。但是這種運營方式合規嗎?是否具有風險?很多從業者表示“不清楚”。

早餐從業者趙銘表示,只要健康好吃就行。做早餐的都是一家人,不需要請員工、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等,相對自由,沒有束縛。

一家望京附近的店主表示,都是小本生意,食品只要健康新鮮不出事情,不會有人調查。他說,自己是合規合法取得了經營許可證,只要在食品大類下都可以經營,自己“分時”租賃近10年了從來沒有遇到過被查的情況。

涉嫌違規!食品經營需“一地一證”

雖然很多從業者不明就裡,消費者也只為“吃得方便”,但實際上,共享店鋪涉嫌違反食品經營許可“一地一證”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上述兩條規定,分別從事三餐經營的經營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經營場所,甚至“共用”同一營業執照,違反食品生產經營“一地一證”原則,面臨行政處罰的風險。

從法律角度來看,某家店鋪承擔責任的應是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登記人員,如果早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但許可證上登記的不是早餐提供者。事故責任主體不易明確,會誘發更多法律糾紛。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許多外來務工人員依靠店鋪謀生,相關部門應儘快將“分時”租賃餐飲店面的情況更加細化地融入食品安全的法規中,使其不遊離於監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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