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娛樂/ 正文

宣稱NMN產品是“長生仙丹”“不老藥” 湖北一企業被罰5萬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9月28日瞭解到,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近日,諾翌醫學檢驗實驗室(湖北)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被荊州市荊州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而該公司正是因為宣稱其售賣的NMN產品是“長生仙丹”“不老藥”等被認定為是虛假宣傳遭罰。

宣稱NMN產品是“長生仙丹”“不老藥” 湖北一企業被罰5萬元

有公司因宣傳NMN是“長生仙丹”被罰

2022年4月28日,荊州市荊州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當事人銷售禁售保健食品NMN,且銷售人員在銷售時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當日,執法人員該公司所在的地點進行現場檢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與消費者正在進行交易。

經現場檢查,當事人銷售的涉案產品NUOYI NMN大盒外包裝無保健食品標識,內裝小瓶也無保健食品標識及中文標籤。該公司於2022年3月以代理價3250元/盒(2瓶/盒)的價格從上海諾翌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購進20盒NUOYI NMN產品,以5800元/盒的價格銷售。

經現場檢查,當事人銷售的涉案產品NUOYI NMN包裝無保健食品標識,其說明書標註:“NMN+NAC作用於:延緩衰老、神經調節、提高細胞代謝、DNA修復。以上表述並未得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本產品不適用於任何疾病的診斷、治療、治癒或者預防。”

舉報人提供的宣傳單資料及音訊資料則有“香港富豪李嘉誠聲稱在吃哈佛大學研製的‘不老藥’—NMN衍生產品;地產大亨潘石屹在微博中表示正在服用麻省理工大學教授推薦的一款‘長生仙丹’”等內容。

荊州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指出,當事人上述行為屬虛假宣傳。該局於2022年9月9日對諾翌醫學檢驗實驗室(湖北)有限公司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50000元。

監管曾明確NMN 不能作為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去年年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一紙《關於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的函》。該檔案指出,在中國,NMN並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新增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即在境內NMN不能作為食品進行生產和經營。

雖有上述函件,但NMN在國內市場仍舊火爆。北青報記者在電商平臺發現,目前國內銷售的NMN產品大多透過跨境電商渠道。目前,歐美部分國家對NMN保健品管理並不嚴格,透過跨境電商進入我國的NMN產品是經海外相關機構認證的膳食補充劑。

部分國內商家也透過電商平臺銷售所謂原料NMN,而大多數商家則表示其銷售的產品用作科研材料,或是作為工業原料銷售。不過,有消費者表示,他們會購買這種“原料”,有的賣家還會幫忙灌裝成膠囊,用於日常口服。

事實上,NMN之所以火爆,是因為長壽概念。NMN全稱β-煙醯胺單核苷酸,是人體內固有的物質,也富含在一些水果和蔬菜中。有美國學者發表論文稱,NMN物質讓實驗鼠體內有效增加和恢復體內輔酶I水平。但關於NMN抗衰、延壽甚至逆轉衰老的功效是否具備人體臨床意義依然存在爭議。目前關於NMN的抗衰研究仍侷限於小鼠、線蟲、酵母等,其結論未必適用於人體。

NMN作為化妝品新原料獲備案 如作食品原料監管仍謹慎

而今年年初,由於國家藥監局公示了NMN物質可作為化妝品新原料備案透過的資訊。這被一些人士解讀為政策層面對NMN的“破冰”,NMN作為保健品、新食品原料也因此變得更為可期。在網路平臺,各種NMN企業、品牌的推廣文章,一搜索就是數篇網頁的結果。

但部分行業人士表示,顯然外用的化妝品原料與內服的食品原料在安全、技術等層面的要求不可同日而語。中國保健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徐華鋒指出,並不能將兩種層級的備案直接關聯起來。

事實上,去年12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開《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1067號建議的答覆》中指出:目前,NMN(β-煙醯胺單核苷酸)作為食品原料的定位及安全性尚不明確,缺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建議按照新食品原料開展安全性評估或明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NMN及相關產品在我國尚未註冊保健食品,NMN作為保健食品原料條件尚不成熟,需要進一步加強監測和研究。同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下一步將會同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等有關部門,支援NMN及相關產品的基礎性研究,引導NMN及相關產品規範發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樊宏偉

相關文章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