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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騙局系列之五

理財騙局系列之五

生活中每個人都會遇到急事,難事向親戚,朋友借錢。你有過借錢給親戚,朋友的經歷嗎;當你需要錢的時候,他們都把錢還給你了嗎?下面我們就聊聊生活中我們借錢的那些事吧。

江蘇有一家著名的服裝企業,主營業務是生產羽絨服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我說的是誰了吧,不錯事件的當事人就是“X司登”的董事長高某,高某有一個一起長大的發小王某。男人有一個發小也是很幸福的事情,可這份情誼的小船也因為這次借款說翻就翻了。事件的起因是早年高某創業很成功,王某蠢蠢欲動也想創業,於是向高某借款500萬元。王某向高某出具借條並承諾兩年內一定歸還,並註明還款日期是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高某看了一眼這個日期很像是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或許是因為和王某的情誼,當時沒有深究這個日期的不對稱。事情發展到1996年,羽絨服市場出現了激烈競爭,高某當時庫存了23萬件羽絨服,可當年的銷量只有10萬件。這時高某希望王某能還款,幫自己度過難關,此時的王某因為自己週轉也沒有錢,便和高某協商,希望高某能寬限自己兩個月,如果1997年2月1日不能還款,高某可以到法院起訴自己。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高某心想借條還在訴訟期內,自己只好另想他法籌措資金了。

可時間過了1997。2。1。王某依然沒有還錢,高某催王某還錢,王某很平淡的說,自己諮詢了律師,這種借款訴訟時效超過兩年,不用還了,不得已,高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真是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啊。

在法庭庭審中,王某一口咬定簽訂的還款日期就是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經司法鑑定也是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拿到審判結果,高某真覺得自己啞巴吃黃連,為此還生了一場病。

文字的遊戲,不僅在日期中有,在名字中也常遇見。沈贏在義烏做小商品批發,因生意週轉向宋某借款48萬元,用時3個月。沈贏和宋某關係還不錯,抵押物,擔保物啥都沒有要,就一張借條就把錢給了沈贏。可過了還款時間,宋某還沒有拿到錢,給沈贏打電話,沈贏矢口否認,我沒有借過你的錢啊。宋某聽著電話,就像晴天聽到一聲雷。宋某馬上到沈贏家中找到他,可沈贏卻說,我的名字叫沈“贏”,借條上的名字是沈“嬴”,當時也沒有寫身份證號碼,可把宋某嚇壞了。後來經過訴訟,司法筆記鑑定,宋某才拿回了自己的48萬,但是宋某卻損失了一筆司法鑑定費。

在借款的過程中,人心真的經不起測試。有的明明你已經按照約定,歸還了人家的借款,你也拿到了”借條”,殊不知你拿到的借條是假的,真的還在人家手裡,出借人憑藉真借條,逼迫你償還第二次借款。

那麼在借款中我們需要注意啥呢:

1借條中不要出現歧義字,多音字,如“還”

2借條建議手寫,借款人姓名和身份證須一致,必須有身份證號碼,按手印

3借款金額要有阿拉伯數字和大寫數字

4借款期限要大寫

5借款利率要大寫(年化百分之幾)

6如有塗改,塗改處需要按手印

在你危難的時候,能借給你錢的人,都是你的恩人,即使你不能按時還款,也要及時向你的恩人說明情況,或是分期還款。大資料時代,切不可耍賴或一跑了之,你跑了,你的父母,你的孩子肯定會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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