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吳女士
打來熱線電話反映
自己
一年前
在縣城某電器商場
購買了一臺電視機
今年8月份搬進新家後
這臺電視機僅使用
兩個月就壞了
更離奇的是
吳女士將電視機送去維修時
竟被售後人員告知
已經過了質保期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一起來看~
去年買來的電視機
居然是4年前生產的?
當天上午,記者來到吳女士家發現,壞了的電視機已經被送去維修。
從吳女士出具的提貨單上可以看到,該電視機是
2020年
1月份
在縣城某電器商場購買的,而電視機的出廠合格證上顯示的出廠日期則是
2016年
。
市民 吳女士
我把電視機拿到售後部去維修的時候,售後人員就跟我說這個電視機已經過了質保期了,我就感到很奇怪,因為我是2020年買的,但是這臺電視機是2016年產的,
等於是已經在倉庫裡滯銷了4年了
。
據吳女士說,在購買電視機時
銷售人員並沒有告知自己電視機的出廠日期是2016年
,吳女士認為店家應該給自己
退錢或者換新
。
帶著吳女士的訴求
我們找到了該電器商場的店長
▼
店長:正常合法銷售
可以維修但無法退換貨
該電器商場店長表示,出現這樣的情況店裡也有疏忽,但只要放在倉庫的機器沒有經過開機,
屬於正常的合法銷售
,
不存在“忽悠”消費者
。
該電器商場店長 葉將軍
我們銷售出去的產品,按照日期是三年質保,另外只要是一個月之內購買的我們都可以進行退換,但是吳女士是2020年1月份購買的,到現在差不多有一年半多的時間了,所以基本上還是以維修為主。
而對於吳女士反映的購買時沒有告知產品出廠日期的情況,該店長表示,
當時的營業員已離職
,這個問題已無從考究
。
隨後,我們又和吳女士
去縣市場監管局反映了情況
▼
雙方達成和解
最終,在工作人員的協商下
雙方達成和解
,該電器商場店長表示
會與廠家進行溝通,給吳女士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
。
溫馨提醒
在此
我們也提醒廣大消費者
在購買家用電器時要多個心眼
購買前要了解商家的
售後服務政策
購買時要多注意
出廠日期
等重要資訊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購買後要
保留好相關票據
以備不時之需
— END —
記者:餘自強、金雅麗、陳芩芩
編輯: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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