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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混凝土配合比——表觀密度試驗

(二)混凝土配合比——表觀密度試驗

1. 本方法適用於測定混凝土拌合物搗實後的單位體積質量(即表觀密度)。

2. 混凝土拌合物表觀密度試驗所用的儀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容量筒:金屬製成的圓筒,兩旁裝有提手。對骨料最大粒徑不大於 40mm 的拌合物採用容積不小於 5L的容量筒,筒壁厚不應小於3mm;骨料最大粒徑大於 40mm時,容量筒的內徑與內高均應大於骨料最大粒徑的 4倍。容量筒上緣及內壁應光滑平整,頂面與底面應平行並與圓柱體的軸垂直。 容量筒容積應予以標定,標定方法可採用一塊能覆蓋住容量筒頂面的玻璃板,先稱出玻璃板和空容量筒的質量,然後向容量筒中灌入清水,當水接近上口時,一邊不斷加水,一邊把玻璃板沿筒口徐徐推入蓋嚴,應注意使玻璃板下不帶入任何氣泡;然後擦淨玻璃板面及筒壁外的水分,將容量筒連同玻璃板放在臺稱上稱其質量;兩次質量之差(kg)除以該溫度下水的密度即為容量筒的容積 V(常溫下水的密度可取 1kg/L) ;

(2) 檯秤:稱量 50kg,感量10g;

(3) 振動臺:應符合《混凝土試驗室用振動臺》JG/T 245中技術要求的規定;

(4) 搗棒:直徑 16mm,長600mm的鋼棒,端部應磨圓。

3. 混凝土拌合物表觀密度試驗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1) 用溼布把容量筒內外擦乾淨,稱出容量筒質量,精確至 10g。

(2) 混凝土的裝料及搗實方法應根據拌合物的稠度而定。坍落度不大於 90mm 的混凝土,用振動臺振實為宜;大於 90mm 的用搗棒搗實為宜。採用搗棒搗實時,應根據容量筒的大小決定分層與插搗次數;用 5L 容量筒時,混凝土拌合物應分兩層裝入,每層的插搗次數應為 25 次;用大於 5L 的容量筒時,每層混凝土的高度不應大於 100mm,每層插搗次數應按第 10000mm2截面不小於 12 次計算。各次插搗應由邊緣向中心均勻地插搗,插搗底層時搗棒應貫穿整個深度,插搗第二層時,搗棒應插透本層至下一層的表面;每一層搗完後用橡皮錘輕輕沿容器外壁敲打 5次~10次,進行振實,直至拌合物表面插搗孔消失並不見大氣泡為止。

採用振動臺振實時,應一次將混凝土拌合物灌到高出容量筒口。裝料時可用搗棒稍加插搗,振動過程中如混凝土低於筒口,應隨時新增混凝土,振動直至表面出漿為止;自密實混凝土應一次性填滿,且不應進行振動和插搗。

(3) 用刮尺將筒口多餘的混凝土拌合物颳去,表面如有凹陷應填平;將容量筒外壁擦淨,稱出混凝土試樣與容量筒總質量,精確至 10g。

4. 混凝土拌合物表觀密度的計算應按式(1.34)計算:

式中 ρ ——表觀密度(kg/m );

m1——容量筒質量(kg);

m2——容量筒和試樣總質量(kg);

V——容量筒容積(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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