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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一樁奇案:大婚當日新郎失蹤,禍首竟是個只有十六歲的小姑娘

這段時間一直沒寫明清奇案系列,有朋友表示沒看夠,要求再多寫一些。那好,今日且說個康熙年間的山東奇案給諸公上眼。此案記錄於清代文言作品《蟲鳴漫錄》中,其中這樣描述:山東濟南有個大戶孫家,主人孫貴與正室夫人生下二子,長子孫茂,次子孫富。正室夫人死後,孫貴耐不住寂寞,娶東城張家的女兒為妾,轉年生下一子,取名孫曜。正室夫人所生的兩個兒子,對這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很是厭惡,小時候經常戲弄他,長大幾歲後更是找茬欺負他。父親孫貴看在眼中,對長子和次子大有意見,逐漸父子之間變得越發不和睦。

清代一樁奇案:大婚當日新郎失蹤,禍首竟是個只有十六歲的小姑娘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轉眼之間,孫曜到了十八歲,做父親的忙為他張羅婚姻大事。婚禮當日,親朋鹹集、貴客盈門,好不熱鬧。卻不料大喜的日子出事兒,就在新娘被花轎抬進家門後,卻發現新郎不見了。一家人登時亂作一團,一連找尋好幾天,也不見新郎孫曜的蹤影。又過了些日子,屍臭溢位,才從柴草房中找出孫曜的屍體,此時已然發脹發臭,其狀甚慘。報官之後,仵作前來勘驗,發現死者頸部有勒痕,顯然是生前被人勒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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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曜被人勒死,大家都認定是孫茂和孫富所為,父親孫貴也認識是這兩個孽障謀殺親弟,於是當堂作證,痛訴以往經過,說長子孫茂和次子孫富常年刻薄孫曜,如今自己最疼愛的小兒子死了,他要這兩個孽障給小兒子償命。知縣隨即命人將孫茂孫富兄弟二人帶到堂上,兩人堅稱自己並未殺害親弟。知縣大怒,命人大刑伺候,二人被打得皮開肉綻,只要招供,承認合謀殺了親弟。既然兩人已經招供畫押,案件便可以了結。將審案公文呈交知府衙門後,知府衙門認為此案大有蹊蹺:若這對兄弟害人,什麼時候都可以,為何偏偏要選大婚當日,親朋聚集的時候才下手呢?想必其中定有冤枉。於是,知府衙門從東昌府調任一個縣令過去,重新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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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令尹到任後,將當日到孫家賀喜的親朋逐一問話,問到一個瓦工時,這個瓦工說:“他家大婚之日,我正在幫別人家修補房屋,站在房頂上可以看到他家情景。我見崔秀才跟孫茂的女兒,也就是新郎的侄女攜手進了柴房,隨後又看到新郎拿著草紙走過柴房門前去了廁所。這時,小人整瓦完工,就下了房,換了衣服過去道喜,別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新令尹聞聽此言之後,命人將孫茂之女傳喚到公堂,這個只有十六歲的姑娘到了公堂之上,嚇得抖如篩糠,不等差役打她,先行說了實話。

清代一樁奇案:大婚當日新郎失蹤,禍首竟是個只有十六歲的小姑娘

她說自己與崔秀才相好,崔秀才是有家室的人,又是受人尊敬的讀書人,因此兩人都是偷偷來往。那天小叔大婚當日,崔秀才提前到了孫家,兩人一見面,自然又是天雷勾地火,趁人不備到了柴房之中,不巧小叔從柴房經過上廁所,聽到裡面有動靜,隨口問了一句“誰啊”。兩人怕事情敗露,於是她騙小叔說柴房有蛇,小叔進去之後,便被躲在門後的崔秀才用繩子勒住脖子,將其活活勒死後,埋在柴草之中。殺人後,兩人混入親朋當中,說說笑笑,就像沒那回事似的。如今小叔死了,爹跟二叔也被關在牢中,而崔秀才怕事情敗露,也不再跟她見面,她如今心灰意冷,只求還爹和二叔清白,還小叔個公道。

清代一樁奇案:大婚當日新郎失蹤,禍首竟是個只有十六歲的小姑娘

如今真相大白,崔秀才隨即被捉拿歸案,一個堂堂讀書人,竟是個登徒子,這種人給至聖先師丟臉,死不足惜。一對腌臢男女落了個秋後問斬的下場,這怨不得別人,只能怨他們自己。筆者淺議:小弟被害,從犯罪的因果關係來看,外人第一時間便認為是兄弟不睦以致產生殺機,這一點純屬怨孫茂和孫富,誰讓他倆平日刻薄同父異母的兄弟。而身為父親的孫貴不分青紅皂白在公堂上指長子和次子是兇手,由此可見,他平日對小妾生的兒子是極其偏心的,或許這才是長子和次子恨幼子的原因。另外糊塗的縣令,十六歲就與他人勾勾搭搭的孫茂之女,以及枉為讀書人的崔秀才,從這三人的身上不難看出一個問題,很多人平日看似溫良恭儉讓,或許正是道貌岸然之輩,這種人是最令人防不勝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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