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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應包含哪些資訊?

廣大的執業藥師擔當著解答百姓有關用藥安全知識的重任,在大眾健康服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充分發揮執業藥師在安全用藥科普知識宣傳方面的作用,提升執業藥師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促進藥師轉型升級,更好、更便捷地為人民群眾提供專業化的安全合理用藥服務,使廣大執業藥師更快速地掌握安全用藥知識,藥師線上特舉辦執業藥師安全用藥知識欄目。

藥品名稱應包含哪些資訊?

藥品名稱包括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漢語拼音、化學名稱、結構式(複方製劑、生 物製品應註明成分)、分子式、分子量。通用名 是指藥物有效成分的名稱,商品名是製藥企業 為其產品註冊的名稱。藥品的通用名是《中國藥典》或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名稱,是同一種 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 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因此,凡上市流 通的藥品必須標註其通用名稱。

通用名為藥品的法定名稱,通用名中包括 鹽類和劑型名稱,漢語拼音、英文名為與通用 名(包括鹽類和劑型名稱)相應的漢語拼音、英 文如為複方製劑,可免寫化學名稱、化學結構 式、分子式、分子量,寫有“本品為複方製劑, 其組分為……”,組分按一個單位(如每片、膠 囊、包、安瓿、支、瓶等)列出了所含的活性 成分及其量。

藥品名稱應包含哪些資訊?

摘自:《執業藥師安全用藥手冊》(一)

甘肅省執業藥師協會 | 中國健康傳媒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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