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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有人當這個嗎?在此朝,家中有人當了,每代子孫都得有一人當

公元1234年,中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大金朝滅亡。估計連開國者完顏阿骨打都沒有想到,最後讓他開創的國家滅亡的不是別人,而是受自己的奴役了百餘年的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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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蒙古人帶著深仇大恨,滅掉了不可一世的金朝。但是,就在金朝滅亡之際,蒙古貴族們依然對完顏氏心懷恨意,多種場合表明,要完顏氏皇族趕盡殺絕。可見,兩個家族仇恨之深。

在取得金朝統治的遼東、華北廣大區域後,不可一世的大漢蒙哥去世,這引起忽必烈、阿里不哥的春心蕩漾,誰可以成為大蒙古國的繼承人,成為日後兩人角力的方向。終於,還是忽必烈技高一籌,將兄弟阿里不哥打敗,取得了大蒙古國的最高統治權。

然而,正當忽必烈覺得大權在握時,幾個蒙古汗國卻與忽必烈開戰,結果金帳汗國、察合臺汗國、窩闊臺汗國、伊利汗國先後脫離大蒙古國,獨立出去。而造成這一切的竟然是因為忽必烈要推行漢人的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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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四大汗國不想推行漢人的法度,又脫離了大蒙古國的統治,那忽必烈沒辦法,看著曾經廣袤的疆域,如今只剩下蒙古、內蒙古、遼東、華北、西北等土地,下定決心給國家改名。於是在公元1271年,忽必烈公佈《建國號詔》,採用《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將這個只有原先大蒙古帝國五分之一的區域,更名為大元,並建都於北京,史稱元大都。從此,元朝建立了,中國進入了新紀元。

8年後,也就是1279年,蒙古人打敗了南宋,統一了中國。這時候如何統治中國,守衛邊疆?成為忽必烈必須要考慮的問題。

不得不說,忽必烈是個優秀的軍事家。他借鑑了隋唐時期的“笞、杖、徒、流、死”的五刑體系,在這五種刑罰的基礎上,創造了第六種刑罰也就是“出軍”。所謂“出軍”,就是把犯了罪的犯人,發往軍隊中,充當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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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遠不是當兵這麼簡單,如果被政府發配去出軍,一般意味著要從事繁重的軍事勞動,除了特赦,一般也再沒有機會回到故土。更令人膽顫的是,出軍一般要發配到邊遠地區。比如,在大元朝時期,坐鎮京城的元朝皇帝和官員們認為湖廣、遼陽是“瘴癘”之地。所以,這些犯了罪的人,被充當士兵的人就會被髮配到這個地方戍邊。

如此,元朝政府解決了很多軍隊士兵來源問題。此前,在蒙古征服中原、金朝以及西夏之時,為解決軍隊計程車兵來源,蒙古人創制了軍戶制度。所謂軍戶,就是一旦你是軍戶家庭,那麼不好意思,必須出成年男子到軍隊服役﹐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世代相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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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蒙古的軍戶主要是蒙古人。當時,蒙古人主要以遊牧為生﹐兵民一體﹐15歲以上的成年男子都是士兵。這就是蒙古的軍戶制度。後來,隨著蒙古人統治的區域不斷擴大,蒙古人全民都是軍戶的時代發生了改變,他們有了分工,有的家庭成了專服站役,有的專服軍役。

此後,在滅掉金朝後,很多金朝統治區的犯人成了出軍,也就是漢軍戶。滅了南宋之後,南宋的軍人成了新附軍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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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在元朝,如果你家有人當了兵,成了軍戶,那麼你們家就要世代服兵役,父死子替﹐兄亡弟代﹐世代相襲。

如果你們家因為有人犯罪當了“出軍”,那就更慘了,那麼你們家的人,就是每一代都得出兵役,而且永遠只能當軍官,只能當士兵。

參考資料:

【《大明律》、《南村輟耕錄》、《衛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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