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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歸流與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一)

文/陳廷亮 陳奧琳

湘西少數民族地區雖然被歷代封建王朝視為“化外”“蠻荒”之地,但從秦漢開始,歷代封建王朝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興辦學校,發展教育,不斷以漢文化影響和滲透到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教育,也是漢文化逐漸被土家族、苗族同胞所接受的過程。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傳播漢文化的學校歷史悠久。西漢武帝曾詔令全國設立官學。東漢光武帝武建年間(25—57年),南陽人宋均任辰陽縣令,“為立學校,禁絕淫祀”,在湘西五溪蠻地立學校,以改變“其俗少學者而信巫鬼”的傳統,起到了“人皆安之”的作用。東漢和帝永興年間(89—105年),武陵郡太守應奉“興學校,舉側陋”,雖然此前的學校多是招收漢族官員子弟,但對於湘西地區的學校教育發展和漢文化的傳播還是起到了一定的“先遣”作用。隋唐時期,中央王朝在湘西地區設學校,推廣漢文化,湘西地區學習漢文化的風氣逐漸增強。一批土家族、苗族人熱衷學習漢文化,如土家族人田英因學習漢文化較深,造詣頗高,唐朝政府任命他為溪州刺史,進“上柱國”。兩宋時期,湘西地區的學校教育雖鮮見文獻記載,但隨著科舉制度的不斷完善,湖湘地區的學校教育大為發展,書院和各地州縣學蓬勃興起,湘西地區的學校教育亦應有長足發展。如南宋時,文閣官員王廷珪(廬陵人)因觸怒了秦檜奸賊,被流放於辰州,隱居在瀘溪的武水口(今瀘溪縣五里洲),他“明經修行”,有學問,有氣節。當時瀘溪地僻人疏,文化教育落後。在瀘溪縣令的要求和支援下,招徒授課,稱“東洲書院”。王廷珪在瀘溪居住16年,為瀘溪培養了一批文化人。他在“講經授業”之餘,從事文學創作,著有《瀘溪文集》一書,是我們研究湘西風情和文化教育的珍貴資料。宋慶曆年間,瀘溪的官紳及殷實戶請塾師在家開館,教育自己的子弟,私塾也從此開始在湘西出現。

改土歸流與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一)

20世紀80年代,湘西苗族青年在學習新編苗文課本 唐克立 攝

元明清初之際,湘西地區進入土司制度時期,封建王朝在加強對土司政治控制的同時,也加緊對湘西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文化控制,採取各種措施,發展學校教育,使湘西各民族人民逐漸接受內地漢文化。如元朝時,瀘溪縣尹王柔克(河南開封人)就在瀘溪“興學化俗,得牧民之體”。元至正年間,達魯花赤蓋忙古在瀘溪建縣學。明代對學校教育更為重視,明太祖朱元璋就曾說:“治國以教化為先,教化以學校為本。”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下令“諸土司皆立儒學”。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又下令規定,“土官應襲子弟,悉令入學,漸染風化,以格頑冥,如不入學者,不準承襲”。這些措施有利於土司土官文化的提高,客觀上也促進了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的發展。明朝政府強制學習漢文化的政策,使一些土司、土官及其子弟,往往到附近州縣求學讀書。明正德初年,永順土司彭明輔就曾就讀於辰州;明萬曆年間,彭元錦、彭象乾自幼就學於酉陽,“儒學有才名”。萬曆元年(1573年),永順宣慰使彭元錦聘請樊子珍、張天佑為教諭,建立若雲書院於老司城福石坪,為土司子弟教授“經、史、六藝”。

明朝還在湘西地區建立了一批縣學、衛學,如明洪武初重建了瀘溪縣學,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建慈利縣學,正統六年(1441年)建永定衛學,正統九年(1444年)建九谿衛學。這批官學和書院,雖然大多都設在漢族集中的官府所在地,其教授的主要物件是漢族子弟,但同時也為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富商大戶和鄰近的土司土官子弟入學,學習漢文化提供了便利條件,這對於漢文化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傳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改土歸流與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發展(一)

潕溪學院(湖南省乾城簡易師範學校舊址) 唐克立 攝

隨著學校教育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和漢文化的開始傳播,土司時期湘西少數民族地區出現了第一批掌握漢文化,諳習中國傳統典籍和詩文的土家族苗族文人雅士,其中還有少數佼佼者透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如永順宣慰使彭世麒著有《永順宣慰司志》,記述了永順宣慰使司歷代襲替史實及其境內的山川景物,是研究湖廣土司制度的重要著作之一,也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土司制度的史記籍。其子彭明道隱居未襲其職,亦撰有《逃世逸史》等著述。

清雍正年間,清王朝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制度。改土歸流不僅是一次政治制度的變革,同時也是經濟、文化和風俗習慣的大變革。改土歸流後,清王朝在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新置的各府縣隨即普遍建立府學、縣學和義學,新建和重修了一批書院;與官辦學校相輔而行,各地興辦私學也蔚然成風,私塾、族學、社學等競相設立。湘西地區的學校教育獲得了進一步發展,更迅速改變了湘西少數民族地區教育落後的面貌。本文即對改土歸流與湘西少數民族地區的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進行簡要述論。

一、改土歸流後湘西少數民族地區學校教育的興盛

1。改土歸流後湘西土家族地區學校教育的發展

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永順知府袁承寵在府城(今永順縣治)首建永順府學宮。永順府所屬永順、保靖、龍山、桑植四縣亦先後設縣學。同年,“題定”府、縣學名額:“照例歲科兩試,府學各取進十二名,縣學各取進八名。”“武童”則“三年一試,照文童額取進”。還規定:永順、保靖、龍山三縣“多取土童,少取客童”,“以土三客一為率”。即當地土家族子弟與漢族子弟,按三比一的比例,錄取府、縣學學童。永順縣“舊隸土司”,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知縣李瑾“依照內地制度”,建立縣學,勸土民“勤學乎《論》《學》《庸》《孟》之旨,志精乎《易》《禮》《詩》《書》之學”,期望原土司之地“鬱郁乎可與中州頡頏矣”。保靖縣“舊隸土司,自雍正七年(1729年)改土後,新設郡縣,興建學校”。雍正十一年(1733年),知縣張聯珂建立保靖縣學。桑植縣“自改土立縣”,始設縣學。雍正七年(1729年),知縣連際穎建立桑植縣學。因“有慈利縣歸併戶口”,亦“酌定八名內各取二名,其餘六名俱取土民”。從政策上向土家族傾斜。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又“題定”:永順府學“設廩(生)、增(生)各十名,四縣各設廩、增各六名”。此後至清末,所設學額未再見變動。

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詳準”:永順府所轄四縣設立義學。永順縣,至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先後於老司城、勺哈、縣城、王村等處共設義學7館。保靖縣,在縣城及苗區排大方、格若等處共設義學5館。龍山縣於縣城等處設義學2館。桑植縣,至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先後於縣城、上下峒、新司城等處設義學5館。

義學辦學的經常性費用由政府列項開支,另外還置有數量不等的學田,加上好義之士的私人捐贈,使湘西義學辦學經費有了可靠的來源。如永順縣義學歲支庫銀48兩,保靖縣新童義學歲支庫銀64兩,龍山縣新童義學歲收租銀7兩,歲支司庫銀2兩,桑植縣新童義學學田12畝、歲支司庫銀48兩。

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永順第一任知縣李瑾捐建桂香書院。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永順知府張天如倡議由永順、龍山、保靖、桑植四縣捐資,將桂香書院改建為永順府崇文書院,規模進一步擴大,集府屬永順、龍山、保靖、桑植四縣生童肄業其中。光緒十二年(公元1886年),改崇文書院為靈溪書院。光緒十九年(公元1893年),又於縣城增建大鄉書院。保靖縣,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於縣城外霞林山下建崇文書院;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在縣城增設蓮塘書院;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於裡耶設煙文書院;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於城隍廟舊址設立文昌書院。龍山縣,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於北門外建雲從書院;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縣人張廷輝捐資,將雲從書院遷於東門外,改名錦文書院,規模擴大。桑植縣,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知縣鍾人文於縣城西隅建立崇文書院;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更名澧源書院。

在官學發展的同時,永順府所屬永順、龍山、保靖、桑植四縣私塾亦隨之興起。永順縣,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塔臥率先設立私塾,萬坪、毛壩、王村、列夕、顆沙、石堤、大井、勺哈、首車、施溶等鄉村都開辦有私學,至清末私塾已遍佈城鄉,共200餘館。保靖縣,改土歸流後私塾在全縣城鄉發展起來,多以村寨、街巷聯合設館,平民子弟亦可就近入學。據統計,至清末民國初年,共有私塾百餘處,學童千餘人。龍山縣,改土歸流之初,即有少數外地塾師來縣開館辦學,至嘉慶以後,全縣城鄉私塾盛行,在人口較多的村寨和集鎮,每二三十戶或四五十戶即共設一館。桑植縣,清代私塾亦盛行,有家族辦的族學,有村寨合辦的村學,還有富戶自己單獨延聘名儒在家設館的。內半縣的涼水口、倉關峪、廖家村,外半縣的縣城、南岔、馬合口、洪家關等地,私墊最集中。至民國初年,全縣尚有私塾一百餘館。

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廢科舉、興學堂以後,永順靈溪書院改為永順府官立中學,縣以下較大的集鎮建初級和高階小學堂。永順府所轄永順、龍山、保靖、桑植四縣,清末共有高等小學堂5所、初級小學14所。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永順府官立中學改為五屬(即永順、保靖、龍山、桑植、古丈5縣)聯合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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