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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岳飛被以莫須有罪名賜死後,長子和部下張憲也隨後被斬首示眾,其妻李孝娥與次子嶽雷、三子嶽霖、四子嶽震、五子嶽霆一起被流放到了嶺南,後宋孝宗登基為岳飛平反,在嶺南的岳飛家人北歸江西,嶽霖收錄各方資料,由其子岳珂編著而成《鄂國金佗稡編》和《續編》,成為後世研究岳飛的重要史料。

而對於秦檜來說,在明知不斬草除根的情況下,岳家的家屬日後肯定會為其謀反,把自己打成賣國賊行列的情況下,卻沒攛掇宋高宗對岳飛滿門抄斬,徒留後患。

這肯定不是秦檜或是宋高宗善心大發,放過岳飛一家,而是大宋刑法中的硬性規定,連皇帝都不敢違背。

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關於岳飛家屬為什麼能夠保全的問題,在小說《說岳全傳》中解釋說是韓世忠之妻梁紅玉,在得知了皇帝要殺岳飛全家時,讓丈夫韓世忠入朝阻止高宗下令,自己帶著二十名女將闖入秦府質問秦檜,秦檜嚇得躲在書房不敢出來,於是梁紅玉就對著秦妻王氏據理力爭,大罵秦檜賣國害忠的行為,甚至還有帶著秦檜兵諫的趨勢。

無可奈何之下,秦檜只好從後門出去,假裝剛從朝廷回來,說自己保奏岳飛家屬,除了已死的岳飛、岳雲外,其餘人都免除斬首,判了流放之刑,如此梁紅玉才算作罷,並陪伴在嶽夫人身邊,與她結為金蘭姐妹,隨時保護,在嶽夫人起身去雲南時,還派了四名得力家將保護著,讓秦檜無法得手,才總算保住了李孝娥、嶽霖等人的性命。

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但這只是小說演義,將岳飛之死全部推到奸臣秦檜身上,把高宗皇帝給撇得乾乾淨淨,可事實上,根據大宋律法規定,即使是有謀反實情的,也只是自身賜死,其家人流放即可,沒有禍及家族,滿門抄斬的情況發生,而且對此還有很多可以憑藉戰功,靠錢財贖身以免罪的,其實岳飛也可以在這一情況之中,憑他對金軍造成的傷害來說,他要是肯曲迎一下,學韓世忠那樣交納家產的話,或許還不至於被下令賜死了。

在秦檜給宋高宗提供的所謂“岳飛罪狀”來看,最嚴重的一條不過就是罵高宗不修德,沒有進取心而已,這對律法寬厚的宋朝來說,也算不得什麼大事,還沒到“謀反”這樣大逆不道的程度,即使是使得宋高宗對岳飛的容忍度到達臨界點的“淮西兵變”中,岳飛也不過是因為宋高宗違背誓言,沒有將兇猛的淮西兵交給自己而辭職歸隱,最多就是一個“輕率”的罪名,也不入謀反的範圍。

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只不過在宋高宗的有意為之,以及秦檜、張俊等人的故意渲染下,沒有謀反實情的岳飛才被按上了個“謀反”的罪名,被賜死,同樣在岳家軍掌握實權的岳雲和張憲也被斬首了,可是在此之前,掌握司法大權的大理寺極力保證岳飛之罪是“查無實情”,司法權和皇帝產生了衝突,多人為岳飛上書申冤,上至朝廷官員、下至布衣百姓,甚至連武將派系也開始質問秦檜,如此群情激昂的情況下,宋高宗再昏庸,也不敢妄自行株連大獄了。

何況自宋太祖制定了“刑不上大夫”的鐵則之後,歷代宋朝帝王多是在此基礎上,又繼續減輕刑罰,死刑之下最重的懲罰就是流刑了,一般都是流放到海南、廣東等當時還沒開發的煙瘴之地,又因為流刑期間路途遙遠,途中沒專人照顧,加上被判流刑者不得攜帶過多財物,加上氣候、押差等原因。

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流放無疑是被判死刑,經常走不到一半就因病去世了,所以朝廷下令要有專人照看,流放沿途的館驛也要好好照顧,讓流放者可以安全到達流放地,連誤國殃民的蔡京等六賊,也只是判了流放之刑,何況是女流之輩的李孝娥,以及最大不過十六歲的嶽霖等人了。

當年秦檜害死岳飛後,為什麼沒把岳飛滿門抄斬,以絕後患?

不過宋高宗對岳飛怨恨已深,公然改變歷代宋帝的制度,將原本只判流放的岳雲、張憲兩人改成斬首,以增強岳飛“謀反”的證據,所以岳飛的家屬被判流放而不是滅族,看似是宋高宗和秦檜網開一面,實際上卻是司法所定,宋高宗雖身為皇帝,但也不能公然違背祖宗之法,殺岳飛已經是有點“違反祖制”,怎麼可能再加一條前所未有的滿門抄斬呢?天下悠悠眾口,又豈是如此好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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