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在專案轉讓後,諾邦公司作為新的合同主體即發包人與承包人二建公司就案涉工程重新簽訂了施工協議,施工合同發包人由亙元公司變更為諾邦公司...
Read more釋出於:2023-01-01in汽車
酒後施工摔傷,誰來擔責?
因此,禹州市某有限公司作為發包方,未提供直接有效證據證明已做到對現場作業人員進出場核查、安全管理、防護、施工資質審查等義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Read more釋出於:2022-12-09in汽車
25條最高法關於建設工程的會議紀要及案例指導意見
實際施工人不屬於“與發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2021年第21次專業法官會議紀要)9...
Read more釋出於:2022-08-23in汽車
多層轉包分包、掛靠後再轉包分包,如何認定實際施工人及其權利?
(注意此情形僅包括借用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並不包括多層轉包、多次違法分包、掛靠後再轉包、再違法分包的實際施工人)6.根據《民法典》第807條規定、《建工解釋一》第35條的規定,只有與發包人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
Read more釋出於:2022-08-18in汽車
法律小貼士|解讀《建設專案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字)》
2020版示範文字中明確說明如果工程屬於強制監理專案的,由工程師履行法定的監理相關職責,但發包人另行授權第三方進行監理的除外,針對國家強制要求設定監理的專案((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Read more釋出於:2021-12-29in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