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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三重角色,決定了企業的三個使命 | 平凡專欄

企業的三重角色,決定了企業的三個使命 | 平凡專欄

平凡 | 作者 《平凡的商業思考》專欄

企業是什麼,這是企業管理學界應該界定的第一個問題。但在現實中,對於企業是什麼,存在越來越多的理解誤區。

有的人認為,企業就是投資者用來賺錢的盈利性組織,社會責任不是分內之事。有的人認為,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企業因為決策失誤或業務重組進行裁員是正常之舉。還有一些人,把一些本不應該企業承擔的責任強加給企業。這些對企業的理解都是有所欠妥的。

關於企業到底是什麼?德魯克的界定一直以來是最讓人信服的,他不是把企業當成一個抽象的組織概念,給到一個簡單的定義,而是迴歸到具體場景,將其定義成多種角色的融合。

第一個角色是從投資者角度出發。

企業是投資者希望獲取利潤的經濟型組織。

第二個角色是從員工角度出發。

企業是員工押上自己最寶貴的人生,將其視為自己釋放才能、獲得安全感、追求幸福的最重要的場所。

第三個角色是從社會生態角度出發。

企業是社會生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依附於社會,所以也要反哺社會。

從企業的上述三個角色,德魯克進一步推匯出企業的三個使命,實現經濟績效,幫助員工獲得成就,以及承擔社會責任。

對於實現經濟績效與承擔社會責任,當前商業界已經有了充分的認識,但唯獨對於幫助員工獲得成就這一使命缺乏深刻的認識,也表現得極為糟糕。這也是為什麼當前很多企業對於因自己決策失誤而產生的裁員行為,而都認為是理所應當之舉,根源只是把員工視作工具,而非目的本身。

而一個值得在全社會提倡的觀念是,在企業中,人本身便是目的,幫助員工獲得成就是每一個企業除了獲得利潤、履行社會責任之外努力承擔的另外一個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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