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又雙叕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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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條“
蘋果因搜包賠償2億
”的新聞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咋回事呢?事情還要追溯到2013年。
當時,紐約和洛杉磯兩家蘋果零售店的門店員工
集體起訴了蘋果
。原因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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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一項
“搜包政策”
(personal package and bag search policy)要求蘋果零售店員工每一次在離開工作崗位的時候(比如午休、下班)都要排隊5—15分鐘的時間等候被搜包。
但在這個等候的過程中
他們不會獲得任何報酬
。
考慮到員工每小時應該有 12。1-15。6 美元的收入,所以他們認為蘋果虧欠每位員工每年大約
1500美元的工資
。
簡單來說就是,這些員工們認為這個“搜包政策”耽誤了自己幾分鐘的下班時間,所以就向蘋果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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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為採取的是集體訴訟的方法,蘋果零售店所有的非豁免員工,都可以加入,並要求蘋果補償支付工資,此外蘋果還需要支付違反美國相關勞動法律的民事罰款。
這裡的非豁免員工指的是,那些獲得超時條款保護的員工,即如果這些員工加班,
公司必須支付加班費(相當於1.5倍工資)
。
而公司的經理、主管等職務,則屬於豁免員工,加班無需支付加班費。
簡單算一算,當時蘋果零售店的總員工有 4。2萬人,除開豁免員工,算它還剩3萬人。
30000×1500=45000000
如此,蘋果光是一年的工資補償就就需要支付四千五百萬美元,還不加上罰款。
“蘋果,你也不希望自己耽誤員工下班的訊息被大家知道吧?
”
最近,這一案件中終於迎來了大結局:
蘋果選擇了花錢和解,
將支付3050萬美元(摺合人民幣2.07億元)和解金給約1.5萬名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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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具體到賠款金額上,該集體訴訟目前只涵蓋了14683名加州員工,平均每位員工獲得1328美元賠償金。
咦,不是說全國門店的員工都可以獲得賠償嗎?為什麼只有加州。
最有意思的點也就在這裡!因為,
CEO庫克壓根不知道這個事情!
此前有媒體報道:有兩名蘋果員工其實直接向庫克抱怨過這一搜查政策的不合理之處。
而庫克則是將電子郵件轉發給人力資源主管,
詢問此事“是不是真的”?
也就是說,這項非常“反人類”的規定並不是蘋果公開的員工管理方案,而
是一些下屬
,或者是
某地區擅自制定
,而作為CEO的庫克壓根不知道這項政策。
好傢伙,下一步直接快進到老闆被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