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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變的奇點到來:人即將開始蝶變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九部》(52)

《自己是什麼?》

也許只有傻瓜才會認為自己就是自己的身體,這就跟一臺電腦一樣,沒裝作業系統及各種應用軟體的電腦是電腦嗎?沒有精神意識的肉體還是人嗎?自己能就只是一種物質的存在嗎?人死了,就只剩下一具冰冷的肉體,那是你自己嗎?所以,自己不僅指自身物理性質的存在,自己是肉體與精神存在的總和,自己是一種非常複雜和奇妙的存在。不過,雖然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每個人無法不是自己,但最遺憾的卻是,人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更不知道怎麼使用自己和用自己來做什麼?人終生不瞭解自己,直到死去,這豈不是最大的浪費與冤屈?

鉅變的奇點到來:人即將開始蝶變

說肉體是自己,這無可非議。理論上,我們的一切感知,都是透過肉體進行的,無論是外界的色、形、聲、嗅、識,還是精神意識的感知,都得透過我們的肉體機能來完成,所以,我們極容易將自己的肉體當作自己,當作自己的真實存在。存在的倫理關係就在這個認識上出了大問題,我們將肉體當作了自己的存在或自己存在的邊界,所以有人“事不過三碗,睡不過三尺”的說法,更有人渺小如塵沙的認為。真是這樣嗎?小個子的自己小?大個子的自己大?這不是笑話嗎?自己有大小或重量的數值嗎?顯然,我們不能這樣來衡量自己和理解自己。那麼,自己究竟是什麼?說自己是肉體與精神的組合,這仍然不確切。精神是什麼?我們無法準確地給自己的精神下定義,我們更不清楚自己的精神活動意味著什麼?唯物和唯心對自己下的定義使人更糊塗,人的社會性標準定義能說明自己嗎?心或者心靈甚至靈魂的存在能說明自己嗎?這些說法只能使人更加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該怎麼來使用自己?

這世界上,人對自己的誤解最深,因為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誤用自己、錯用自己、亂用自己成為普遍現象,最終,人透過自己得到了什麼?這完全可以想象。我們怎麼用自己,就得到了相應的結果;我們用自己來做什麼,我們就得到了什麼。自己不知不覺成了我們行為目的的工具,但我們將自己作為工具達到目的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自己,這個邏輯關係有多麼的弔詭?我們自己是什麼?是生命活動的過程還是生命活動的目的?我們能似是而非嗎?我們用自己來為自己,這邏輯關係有多麼詭異?誰在用自己?誰在為自己?我們試圖達到的一切目的有什麼意義?如果不為自己,我們流汗流淚流血的努力拼搏有什麼意義?如果為了自己,我們這樣捨生忘死的激烈拼搏又有什麼意義?在這裡,我們的認知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什麼是自己?

鉅變的奇點到來:人即將開始蝶變

什麼是自己?難以選擇的不是肉體與精神,而是過程與目的,自己是過程還是目的?生活是一個永遠不會結束的過程,這個過程不為自己為了什麼?如果為自己,我們為了自己的什麼?如果為了自己能夠存在,那自己的存在是為了什麼?我們被這種邏輯關係作弄了數千年之久,前頭來還是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自己為了自己的存在有什麼意義?

我們對自己的不瞭解和不理解是天大的失誤,自己是什麼?自己是所有感知的總和,是一切感知的集合,感知的過程和感知的結果就是自己,即自己又是過程又是結果,既是肉體的也是精神的,它們都不矛盾,都歸結於自己的感知。自己感知到什麼,自己就是什麼。無論是物理的感,還是精神的知;無論是過程的艱辛,還是結果的快樂……這一切都是自己的感知,最終的感知不分物理的和精神的,不分過程行為還是目的的結果,它們都是自己的感知,這些感知就綜合組成了自己。

感知不可能被任何界限分割,感知比空氣、比水、比任何存在物更有必要存在,更具有存在的根本性。感知必不可少,感知不在,一切均不會存在。這就知道我們自己是什麼了吧?豈止是我們認知的肉體與精神那麼簡單?我們自己就是存在本身,一切的存在過程與結果都是我們自己。我們自己怎麼定義?怎麼形容?這不是對普遍的自我認識的徹底顛覆嗎?認識到自己是什麼,我們還不知道該怎麼用自己?用自己來做什麼?達到什麼目的嗎?

鉅變的奇點到來:人即將開始蝶變

這個天下最大的彎,我們能就此轉過來嗎?(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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