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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識」勞動者在建築工地工作時受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

法律問題

張先生2022年三月初開始在某專案工地做泥工,單位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6月28日他在工地工作時,意外摔傷導致手臂骨折,張先生擔心因為單位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會導致不能申請工傷認定,於是來電諮詢在工地工作時受傷,單位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嗎?

法律規定

《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

第五條 健全工傷認定所涉及勞動關係確認機制。建築施工企業應依法與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加強施工現場勞務用工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專案施工期內督促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建立職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表等臺賬,對專案施工期內全部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施工人員發生工傷後,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確認勞動關係。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確認事實勞動關係。相關方面應積極提供有關證據;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而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律師答覆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施工人員發生工傷後,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確認勞動關係。張先生在工地工作時受傷,單位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確認事實勞動關係。如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能確認張先生和施工企業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作出工傷認定,張先生可以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與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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