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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把房子給弟弟住,15年後要收回,親媽:以後,你別認我這個媽

50歲的馮女士,把價值60萬的房子,免費給弟弟和親媽住,一住就是15年。如今丈夫要把房子賣了,親媽對馮女士說:“從今以後,你別認我這個媽了……”

女兒把房子給弟弟住,15年後要收回,親媽:以後,你別認我這個媽

馮女士有一個弟弟,她爸媽是重男輕女的老人家,很疼愛她這個弟弟,什麼事情都讓她這個姐姐讓著點和照顧點弟弟。

馮女士和丈夫結婚後,有一個獨生兒子,丈夫是一個勤懇踏實的人,同時也老實巴巴的,他和妻子結婚後,靠兩個人的努力,在兒子上小學的時候,賺了點錢,就再買了一間房子。

所以從那以後,他們一家三口就搬去了新房子住,而丈夫父母留給他的舊房子就開始閒置了。

突然有一天,馮女士的親爸親媽就來跟她訴苦說:“你弟弟終於快要成家了,但現在女方說沒房就不結婚,可你也知道,他哪有這麼多錢買房呀……我們知道你們搬去新房住之後,以前住著的房子已經閒置快半年了,你做姐姐的,就把那房子先拿給你弟弟結婚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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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自己親媽都說得快哭出來了,馮女士一時之間感覺左右為難,給他們住,怕丈夫不同意;不給的話,她爸媽一定責怪……

丈夫為了不讓妻子夾在中間難做人,覺得反正是自己親舅子,就做了退讓,同意暫時把房子免費借給他們住。

丈夫說:“房子可以暫時免費借給你們住,但在你們有條件買房或者我們需要的時候,就要把房子騰出來給回我們。”

丈夫說這話的時候,馮女士的親爸親媽和弟弟都在場,還連連點頭說:“是的,是的,那當然啦!”

現在房子免費給親爸親媽跟弟弟一家,已經住了近15年了,侄子侄女都上小學,而且弟弟家早幾年就用十幾萬,全款買了一輛小車,生活條件真的算不錯了。

但奇怪的是,仍然不見弟弟買房子,也沒把住著的房子還給他們,馮女士的內心儘管不舒服,但念及親情,況且自己家還沒需要用到那房子,也就沒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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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獨生兒子想結婚了,但準親家要求有一間全款買的房子,說怕供房孩子們婚後的壓力會很大,要不就不肯讓他們的獨生女兒嫁過來。

無奈兒子才步入社會不久,拿不出這麼多的錢,馮女士和丈夫的積蓄也不多,要是幫兒子買了房,就基本沒積蓄了,要是再有什麼急需都拿不出錢來,可準親家根本不同意要孩子供房的提議。

丈夫提議把舊房子拿回來,給兒子和準兒媳婦婚後住,或者把現在住著的房子給他們婚後住,但兒子和準兒媳婦一致不同意。

毫無辦法之下,丈夫和馮女士說:“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你弟弟他們住著的房子賣出去,這樣才夠錢給兒子買房。”

馮女士這時就去找弟弟一家和親媽(她親爸已經在幾年前因病走了),說明原因,就希望他們能把房子給回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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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弟媳一聽就發飆了,她很氣憤地說:“這房子不是我們的嗎?你憑什麼現在要回去,這10幾年我們都住得好好的,房子在我就在,房子沒了,我就跟你弟離婚……”

馮女士說:“那你可以問問我弟和我媽,看看這房子到底是誰的,我們當時只是好心借給你們住……”

不料親媽趕緊拉開馮女士,把她硬拉到一旁和她說:“都讓他們住了這麼久,你現在突然說要收回,你讓我跟他們住哪裡?”

見馮女士還想解釋,親媽氣急敗壞直接就說:“你就一個弟弟,你忍心這樣做嗎?要是你敢硬來,從今以後,就別認我這個媽了,我沒你這樣沒良心的不孝女兒……”

馮女士很無助,回去就把話告訴丈夫,丈夫也覺得很無奈,但現在涉及到自己兒子的終身幸福,他就把心一橫,和妻子說:“給他們半年時間,反正房產證在我們這裡,半年後我去把房子賣了就行,到時不到他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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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房子被丈夫賣了出來,買家強行讓馮女士的弟弟一家和親媽搬走,然而沒多久,弟媳真的和她弟弟離了婚。

親媽現在對馮女士恨透了,也不再認她這個女兒,還背地裡和親戚說她的種種不是。

馮女士覺得自己極度委屈,她總在想:“為什麼自己和丈夫的好心,會遭到這樣的結果?自己親媽為什麼要這樣對自己,這15年來,房子免費給他們住,一分錢都沒收過,要是出租15年,租金最少也有20萬了,明明自己每年都有拿幾大千回去贍養父母,怎麼……”

丈夫卻安慰馮女士說:“這不是我們的錯,我們已經做到問心無愧了,不要再為這事情難過,傷了身體可就真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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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和丈夫能把房子借給自己父母和弟弟住,是念及到親情,而且這麼多年都沒收租金,已經算做到仁至義盡了。

但是弟弟對於親姐這麼的照顧,卻不懂得感恩,理所當然地接受親姐的恩惠不說,當自己有能力的時候,不想著供房,把房子還給親姐和姐夫,而是先買車,真的考慮不夠周全。

馮女士的媽媽因為馮女士要收回房子,就不認馮女士這個女兒,真是拎不清對錯,不但偏袒兒子,還強迫女兒為兒子付出,所作所為只會讓女兒寒心。

馮女士的丈夫在沒有辦法之下,也給了他們半年時間,最後才收回房子,也念及親情,給足了情面,換作其他人,別說給時間搬走,就是租金都不可以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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