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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來啦!

2022年1月1日起

四川

一大批新規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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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為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從2022年1月1日起,成都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7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20元。該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成都市高中法定節假日一律不得補課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關於規範普通高中法定節假日補課行為的通知》釋出,明確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勞動、端午、中秋、國慶)期間,全市普通高中學校高一至高三年級一律不得補課。節假日期間,各高中學校可為有需求自願到校進行自習的學生免費提供學習場地,並加強安全管理,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做好紀律維護、安全巡視和突發事件處理。據悉,以上要求將納入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內容,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群眾舉報和受理渠道,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和個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四川出臺意見緩解停車難

四川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4部門聯合制定了《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見》提出要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推動停車設施提質增效、強化資金土地要素保障、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完善停車管理法治保障以及加強組織領導。並提出,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支援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設施率先向社會開放。

四川出臺條例反對不正當競爭

新修訂的《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從執法標準統一、執法資訊共享、執法結果互認等方面深化川渝市場監管合作。各地區與各部門間應加強溝通協作,完善資訊交換、案件線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強聯合辦案、關聯案件協查、委託調查取證,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條例》增設反不正當競爭環境建設,圍繞多角度、多主體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共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進一步強調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組織在反不正當競爭中的作用;強化信用約束,對失信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強化能力建設,透過現代資訊科技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加強監管中的事前指引,引導經營者認識不正當競爭的危害性;鼓勵、支援社會力量參與反不正當競爭;加強人大監督作用。

川渝協同立法共護嘉陵江生態環境

同步透過、同步公佈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於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這是川渝協同立法的又一成果,將有助於協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共分為規劃管理、資源保護、汙染防治、區域協作、法律責任等9個章節,共計107條細則,詳細全面地“勾勒”出治理保護藍圖。

《條例》對嘉陵江全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進行了前瞻性的頂層設計和整體思考,將近年全省乃至全國一些好的經驗做法轉化為法律規定,確保嘉陵江流域水質持續改善。

四川出臺條例護航鄉村振興

《四川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於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設定了規劃佈局、產業發展、人才支撐等9個章節,用法律護航鄉村振興。

《條例》針對四川撤村建居增多、涉農區域廣的特點,明確定義了四川鄉村的範圍:包括鄉鎮、村、涉農社群、農(林、牧、漁)場等。

同時提出,要以片區(經濟區)為單元編制鄉村規劃,推動鎮鄉級規劃全覆蓋,村級規劃按需應編盡編。

《條例》還明確,要建立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欠發達地區幫扶長效機制。同時,對於涉農債券資金安排使用、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涉農使用實施等給出了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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