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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情人發生性關係後 口吐白沫身亡

本來還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但是和情人發生性關係後,江西男子曾某卻發現情人徐麗(化名)頭暈,後來更神志不清。曾某見死不救,將徐麗扔在酒店裡徑自離開,還帶走了徐麗的手機和隨身物品。這導致徐麗因腦出血死亡。最終曾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緩刑。2021年11月13日,江西豐城檢察院公佈了此案詳情。

曾某1964年出生,家住江西豐城,個體戶。

曾某在收購鵪鶉蛋時,認識了女子徐麗,兩人發展成為情人關係。案發當天下午,曾某在豐城市某賓館開好鐘點房邀被害人徐麗前來,之後二人在該賓館的306房間內發生性關係。其間,徐麗稱頭暈,曾某對其太陽穴進行按摩。

後曾某在明知徐麗身體嚴重不適的情況下,未對徐麗採取救助措施,也未向外界求救,同時因擔心兩人關係暴露,曾某將徐麗的手機及隨身物品帶上離開,走時還拿走房卡,續交了房費。當日徐麗死亡。

次日下午,曾某接到徐麗丈夫的電話,得知徐麗死亡訊息後,將徐麗的手機卡和手機電板丟到自家化糞池內,將手機拆開丟到自家後面的垃圾堆,將徐麗隨身攜帶的褲子及袋子丟在垃圾堆附近的荒地。經鑑定,死者徐麗系腦橋、小腦及第四腦室出血死亡。

案發後,曾某家屬賠償了徐麗家屬人民幣465000元。本案審理過程中,再次賠償了人民幣60000元。

曾某的兒子說,案發後的一天晚上,父親吃過晚飯後叫母親上樓說話。“說完以後我母親在哭,過了十幾分鍾,我父親就被公安機關帶走,之後我聽母親說是我父親告訴她,徐麗老公打電話給我父親說他老婆死了,要我父親去殺鵪鶉,我父親一聽說徐麗死了就很害怕,我父親說他和徐麗在前一天下午在賓館開了房偷情,之後徐麗說她不舒服要我父親先走,第二天才知道徐麗死了。”

徐麗的丈夫則說,徐麗已經認識了曾某十幾年。“他是在我的養殖廠收鵪鶉蛋,他和徐麗也認識,經常是徐麗到曾某那裡去結帳。徐麗進賓館提了一個布袋子,但是我們到房間的時候沒有看到那個布袋子,裡面裝了一個手機、一串鑰匙、外孫的一條褲子,其他東西不清楚。當天發現徐麗屍體時有我和我兒子、女兒等人。”

徐麗的女兒則說,徐麗有高血壓,外婆也是因為高血壓去世的,是遺傳。“我媽媽已經吃了兩年的高血壓藥,嚴不嚴重我不知道。我和家人透過賓館的攝像頭看到曾某從306出來,所以去306找了。”

曾某到案後則供述稱,自己和徐麗認識有七八年的時間,案發當天他開了房間等徐麗。徐麗來了後他給了她300元,她就衝了個澡,之後就發生了性關係。

“4點15分許,我們前後進衛生間洗了澡,大概4點20分她說頭暈,而且頭上和身上好多汗,然後我幫她按了十幾分鐘太陽穴她說好點了,她說是因為貧血才這樣,又過了二十分鐘左右,她說頭暈想嘔自己不得起來,我就扶著她到衛生間但沒嘔出來,這個時候扶她到床上她說好難過,說話的時候嘴唇上還有白沫,我就拿衛生紙幫她擦掉了。我想打急救電話。徐麗自己不讓打,說會丟人。”

“大概是下午5點20分左右,呂桂芳當時滿身是汗,說話聲音好小,手還是會動一點子,就是抬不起來,自己也不會起來,嘴巴上有白沫,呼吸聲好大,我看這種情況,就知道她可能不行了,快要死了,我怕別人看到她手機裡我們的通話記錄,我就在房間裡面拿著她的手機想解鎖,但是在房間裡面拿著她的手機弄了十幾分鍾都沒有解開她的手機,然後我就拿著她的包及她帶來的東西都裝到我包裡,我拿走她的東西是因為我怕她死在賓館裡之後別人透過她的東西知道她的身份,也怕別人知道我們偷情的事。”

豐城市法院審理認為,曾某與被害人徐麗發生關係後明知被害人身體嚴重不適的情況下,未實施救助義務,對被害人的死亡存在過失,其不作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女子和情人發生性關係後 口吐白沫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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