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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醯胺類抗菌藥物面板試驗四大注意點

β-內醯胺類抗菌藥物

是目前臨床應用最多的一類抗菌藥物,其中青黴素類藥物、頭孢菌素類藥物易引起過敏反應,青黴素和頭孢菌素面板試驗在臨床上被用於用藥前預測過敏反應。那麼,這些藥物皮試需注意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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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試的目的

藥物過敏反應根據免疫機制的不同分為I、II、III、IV四型。I型為IgE介導的速髮型過敏反應,通常在給藥後數分鐘到1h內發生,典型臨床表現為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支氣管痙攣、過敏性休克等。II型為抗體介導的溶靶細胞過程,如藥物誘發的血小板減少性紫癜。III型為免疫複合物介導,如血清病、藥物相關性血管炎等。IV型為T細胞介導,如藥物接觸性皮炎、固定性藥疹、Stevens/Johnson綜合徵、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等。II、III、IV型為非IgE介導的遲髮型過敏反應,通常在給藥1h後直至數天發生。

β-內醯胺類抗菌藥物皮試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檢測體內是否有針對該類藥物及其代謝、降解產物的特異性IgE抗體(sIgE),預測發生I型(速髮型)過敏反應的可能性,降低發生過敏性休克等嚴重過敏反應風險。預測II、III、IV型過敏反應不是皮試的目的,皮試也無法檢測藥品中是否含有雜質成分。

皮試有誘發嚴重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的可能,皮試區應常規備有相關搶救裝置及藥品。4-6周內發生過β-內醯胺類藥物嚴重過敏反應者進行皮試,因sIgE在嚴重過敏反應發生時已被大量消耗,皮試可能出現假陰性結果。如需進行皮試,建議在反應發生4-6周後進行。

皮試陰性不能完全排除過敏反應的可能

,原因有皮試僅對IgE介導的速髮型過敏反應有預測價值,對非IgE介導的遲髮型過敏反應無預測價值及未常規採用陽性對照,不能排除假陰性結果等,故即使皮試為陰性,藥物使用過程中仍需注意密切觀察,並做好過敏反應搶救準備。

皮試液抗原性低或失效可致假陰性反應,故皮試液儘量現配現用,如需儲存應4℃冷藏,且儲存時間不應超過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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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過敏反應

頭孢菌素類藥物間的交叉過敏性可能主要是因有相同或相似的C7位的R1側鏈。

青黴素類藥物與頭孢菌素類藥物間有交叉過敏反應。

青黴素類藥物與第一代頭孢菌素類藥物之間的交叉過敏性較多見,可達10%。第二代頭孢菌素類藥物與青黴素類藥物之間的交叉過敏反應率僅為2-3%,第三、四代頭孢菌素類藥物與青黴素類藥物之間的交叉過敏反應率更低至0。17-0。7%。目前研究認為頭孢菌素C7位的R1側鏈與青黴素C6位的側鏈結構相同或相似是致交叉過敏反應的主要因素。

此外,氨曲南側鏈結構與頭孢他啶C7位側鏈結構相同,研究報道二者之間存在交叉過敏,有明確頭孢他啶過敏史者避免使用氨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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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試前需警惕的藥物

有些藥物可抑制面板反應,致β-內醯胺類抗菌藥物皮試假陰性結果,故皮試前應詢問近期用藥史,並在病情允許時停用可能干擾皮試結果的藥物。全身應用第一代抗組胺藥物停藥至少2-3天,第二代抗組胺藥物停藥至少3-7天,全身較長時間應用糖皮質激素停藥至少7天,丙咪嗪類抗抑鬱藥物、吩噻嗪類抗精神病藥物停藥至少7天,對皮試的影響才能消除。如用藥史不明,或因客觀原因無法停藥或停足夠長時間,應以磷酸組胺作為陽性對照,明確面板反應性是否受抑制而致假陰性。

此外,β受體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可影響對嚴重過敏反應的救治,有嚴重過敏反應高危因素者,皮試前應至少停用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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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試需注意的特殊人群

哮喘控制不佳或哮喘急性發作期者進行皮試,一旦出現嚴重過敏反應,症狀會更重,故皮試最好在哮喘控制期進行;若必須在非控制期進行皮試,需加強監測。

面板反應性增高(如部分蕁麻疹、面板肥大細胞增多症)者可出現假陽性反應,影響結果判讀,應以生理鹽水作為陰性對照。

嬰幼兒及老年者面板反應性差,可能出現假陰性結果。

【參考文獻】

1。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β內醯胺類抗菌藥物面板試驗指導原則(2021年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1〕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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