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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偽劣捲菸涉案金額高達1500萬餘元 19人獲刑

據安徽銅陵市銅官區法院訊息,近日,銅官區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特大非法經營偽劣捲菸案,涉案金額高達1500萬餘元,洪某等19名被告人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三個月至一年的刑罰,共計判處罰金91。6萬元,已扣押的偽劣捲菸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非法經營偽劣捲菸涉案金額高達1500萬餘元 19人獲刑

2020年8月開始,被告人洪某、林某、陳某、徐某及羅某(未歸案)明知系非法生產的捲菸,共同出資合夥為上游貨主承擔海域及碼頭的捲菸運輸,透過組織、排程、指揮他人接駁、搬運捲菸,從中牟利並按比例分成。

該團伙在被告人洪某的統籌安排下,由羅某聯絡船隻、召集船員,從江蘇省鹽城市某碼頭出發駕駛船舶至某海域接駁捲菸後,將裝載捲菸的船舶停靠在江蘇省鹽城市某碼頭,由被告人林某現場指揮工人將船上的捲菸搬運至貨車中,被告人陳某事先聯絡和召集搬運工人,被告人徐某聯絡卸貨碼頭並在附近望風。後由上游貨主聯絡安排的貨車駕駛員將載滿捲菸的貨車運往全國各地的買家進行銷售。

2020年8月至10月間,被告人黃某等10人明知系非法經營的捲菸,仍接受洪某等人的組織、排程、指揮,在海上或沿海碼頭提供接駁、搬運、裝卸等服務。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被告人田某等5人駕駛大貨車至江蘇省鹽城市某碼頭裝載捲菸,運往廣東省,大貨車途徑安徽省銅陵市區域。2020年10月22日至23日,銅陵市公安局聯合銅陵市菸草專賣局接到舉報線索後,在池州市馬衙服務區、福建省漳州市先後將大貨車查獲,經現場檢查清點,五輛大貨車裝載運輸各類品牌捲菸共85924條,經鑑定,查獲的捲菸均為假冒註冊商標且偽劣捲菸,市場價值合計1544。677萬元。本案另查實但未扣押偽劣捲菸300箱,共計300萬支。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洪某、林某、陳某、徐某明知他人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組織他人提供裝卸、運輸等便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洪某、林某、陳某、徐某受他人委託組成專業的運輸捲菸團伙,分工合作、精心策劃、周密安排,組織指揮十多名搬運工人在海上和沿海碼頭從事非法運輸,造成大量偽劣捲菸流入國內市場,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和菸草市場的管理秩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中被告人洪永某糾集他人實施犯罪,所起的作用相對較大。被告人黃某等15人明知他人非法經營菸草專賣品,而為其提供裝卸、運輸等便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均屬從犯。結合各被告人自首、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北京-北青頭條記者 李鐵柱 見習記者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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