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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宋太祖與宋太宗為了北宋能夠國祚綿長,逐漸走上了一條君主獨裁專制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士大夫階層被有意識的挑選出來,作為趙宋皇帝的親密合作夥伴,走上了政治舞臺。經過了幾代君主的共同努力,終於在宋仁宗中期形成了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即君臣共治體系。在這樣的體系中,君主的官員任免權逐漸過渡給官僚體制,以至於皇帝失去了自由任免官員的權力

一、北宋君臣共治體系的形成

中國是施行君主專制時間最長的國家,從秦始皇建立第一個大一統的王朝開始,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的統治,君主專制在中國一共存在了兩千多年。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君主專制也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過程,每一個歷史時期都有其獨特的特點。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秦朝的君主專制是秦始皇一人在全國施行絕對的專制,皇帝之下的所有臣民都需要對皇帝絕對的服從。但是天下不可能只靠皇帝一人治理,所以這個強調皇權的絕對統治地位的王朝很快崩潰。兩漢的君主專制再次復興,但同時兩漢的社會逐漸醞釀了豪門大族的勢力,導致魏晉時期直接以門閥士族為國家統治的主要力量,皇權在這一時期跌入了一個低谷。

直到隋唐再次建立起了大一統的王朝,皇權再次復興,極大的衝擊了貴族的統治,君主專制才又成為封建社會的主要特徵。五代亂世,貴族勢力被軍閥徹底剷除,軍閥、地主掌握了國家絕大部分的人力、物質基礎。宋太祖作為軍閥,憑藉強大的軍事實力建立了北宋王朝,從此開始了與地主階級的聯合統治,皇帝的權威在政權的穩固過程中不斷加強,君主專制再次達到了高潮。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在君主獨裁專制的政體形式中,君主擁有絕對的權力,並終身行使決策權,“君主依靠官僚軍事機構維護其專制統治,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皇權幾乎不受任何制約。”中國古代的皇帝們自從秦二世而亡之後,就已經明白,完全不受制約的皇權是不可能享國長久的。北宋的建立者們也深知這個道理,所以他們在設計國家的根本制度時,特地強調了“獨裁”的重要性,形成了北宋獨特的君主獨裁專制體制。

歷史學家劉靜貞引佐伯富《宋朝集權官僚制的成立》中關於宋代君主獨裁體制的解釋時說到,宋太祖與宋太宗創立了君主獨裁專制體制,這樣的一種體制因為有一個完整的制度與之配合,所以“即使君主個人沒有什麼能力,單憑著獨裁的制度組織仍能實施獨裁統治”,這一體制的執行機制是“先儘可能地分割官僚機構原有的事權,再將眾多的官僚機構悉數納入皇帝直接指揮的系統之內,由皇帝作最後的裁決”,即宋初對相權的分割,以及知州、通判、轉運使的設立等。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二、北宋的權力結構

具體的來看,宋初中央權力機構以“兩府三司”為核心,兩府即中書門下和樞密院,前者掌政事,後者掌軍事。三司分別為鹽鐵、度支、戶部,分掌全國經濟大權。除“兩府三司”以外,還設有宣政院、翰林學士院、御史臺等機構,其職能與前代並無多大變化。

宋代地方實行路、州、縣三級行政建制。路為最高一級的地方行政機構,全國大致分為15路(特殊時期有所調整),每路設經略安撫使、轉運使、提點刑獄使,分管軍政、財政和民政、司法和監察,彼此獨立,互不統屬。州為第二等級的建制,長官稱“知州”,總領地方軍務,又設通判監察知州。縣為基層行政建制,最高長官稱“知縣”,掌管一縣所有政務,另設縣丞輔助知縣。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與此同時,宋代實行“職、官”分離制度,官稱一般為虛銜,職稱才掌握實權。地方和中央行政機構的設定以及職、稱分離制度充分體現了分權與制衡的原則,文官群體的政治空間受到了制約。從佐伯富的分析中看,北宋的君主獨裁專制實際上是將君主力所能及之外的權力透過制度性的分割,充分保障君主的最後決策權,同時又能保證官僚體制發揮其最大的效能,使國家機器得到良好的運轉。

而實施這一過程的,是具體制度中的人,即士大夫官僚階級。宋太祖、宋太宗重文輕武的政治導向使得文官士大夫階層逐漸崛起,這是一群有著儒家政治理想的官僚群體,他們以家國天下為己任,因此皇帝與士大夫階級在國家利益的層面達成了共識,形成了良好的互動。

有人認為“士大夫的另外一種邏輯方式是:將重要權力,從皇帝手中剝離出來,賦予君臣之外的第三方——天下,然後士大夫再作為‘天下’的代表,自然而然獲得此項權利。”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宋真宗、宋仁宗兩朝又為士大夫階級進一步發展壯大提供了幾個關鍵的機遇,到了宋仁宗執政中期,以士大夫為主體計程車大夫政治走向成熟,北宋統治階級的權力體系實際上就由皇帝與士大夫各為一極、共同構成,即所謂的“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這一權力體系的平衡是建立在皇帝自覺的讓渡部分政治權力給士大夫階級的基礎之上而形成的,而且皇帝與士大夫階級分工明確:皇帝負責最後的裁決,而具體的行政事務則由士大夫階級為主體的各個機構分工完成。

正如劉靜貞女士所說,“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與皇帝一人專制統治之間,原有著極大的距離,但是在舊有皇帝一人專制理念的限制下,宋人遂將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與強有力的專制天子作等同性的結合。”因此,皇獨裁的帝與強大的政府之間並不會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二者在“祖宗家法”與國家利益的層面達成了良好的共識,使得“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得以維持。

北宋為何能形成,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體制?

回到具體的歷史情境中,我們不得不感嘆北宋統治者的智慧,他們在霸道的君主專制體制中融入了比較溫和計程車大夫政治,營造出了與前代完全不同的政治氛圍,使得國家各項政務得以在集體智慧中決策、施行。

然而,我們不得不提出最為關鍵的一點,君主獨裁專制只是君主專制的特殊形式,它並沒有超脫出皇權不可挑戰的歷史背景。用制度挾制皇權,是北宋最初的統治者尋求國家利益最大化的自覺選擇,他們將這種選擇寫入“家法”中,讓他們的子孫世世代代遵守,他們的子孫也輕易不敢逾越。

但是這不排除有“大逆不道”的子孫不願意遵守這一套規則,他們想要按照自己的意願來治理國家,就必然要挑戰制度和“家法”,既而受到士大夫官僚的抨擊。只是皇帝無所畏懼,因為在君主專制體制下,一切制度、原則都要臣服於皇權之下。只不過,皇帝也要承受打破規則所付出的代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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