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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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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商人的精明,大抵可以從“說話”這件事上完美體現。

春秋那時候有個哥們兒,姓範,名蠡(lǐ),咱們都知道,這人是個大富豪,打從公元前那會兒,就是富甲一方。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更牛的是,范蠡非常會說話,堪稱把話術運用到極致。

這事兒還得從越王勾踐身上說起,大家應該都聽過“臥薪嚐膽”的故事,但在此之前,越國剛剛戰敗,按與吳國議和的條件,越王勾踐得攜家帶口,跑到吳國給人當奴隸。

勾踐呢,怕自己在吳國不安全,就想著把謀臣文種也叫上。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范蠡一看他倆人這陣勢,心想怎麼能少的了自己輔佐在右呢?

於是主動請纓,說要跟隨勾踐一起去往吳國,互相也好有個照應。

結果勾踐把他攔了下來,說:“愛卿還是幫我守好國土吧。”

《國語·越語下》:王曰:“ 蠡為我守於國。”

勾踐的意思其實很明確,此去吳國當人質,本就不是光彩事兒,你范蠡身為國之重臣,跟著去也是白受罪,還不如替我守好家門,以防外敵來犯。

同時也能看出勾踐對范蠡的信任,一國之君跑到別國去當人質,國家肯定群龍無首,而既然肯任命范蠡去主持大局,自然是毫不擔心范蠡會趁虛篡位。

沒曾想范蠡竟從容對答,說:“這四面疆域之內,百姓之事,范蠡自然不如文種精通。而在四面疆土之外,敵國之內,決策之事,文種卻不如我。”

《國語·越語下》:(范蠡)對曰:“四封之內,百姓之事, 蠡不如種也。四封之外,敵國之制,立斷之事,種亦不如蠡也。”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這句話雖簡單,然而說的卻很巧妙。

一方面透過貶自己,卻抬高了謀臣文種,誇他善守家國,對百姓之事瞭如指掌。

放在話術中,這就是先貶低自己,再抬高別人,其實是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而“先抑後揚”。

另一方面,順勢突出自己的優勢:在外,范蠡的人脈極廣,也擅於決斷,而且熟悉敵國內部的情況,有我范蠡跟著去,自然能省下很多麻煩。

與此同時,結合范蠡前一句的鋪墊,將“鎮守國門”如此重大的任務轉交給謀臣文種,乃至於范蠡說完“四面疆土之外……文種卻不如我”,並沒有讓文種感到被冒犯,同時也不至於得罪文種。

可以說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既捧了文種一嘴,順帶突出了自己的長處,最後又將了勾踐一軍,反而讓勾踐覺得自己必須得帶范蠡去,不帶都不行。

於是勾踐果真按照范蠡所說,帶著他前往吳國,而將文種留在越國,鎮守國門,主持大局。

在古代,尤其是謀臣與謀臣之間的關係,很可能一句話說不好,就會導致二人之間的關係決裂,甚至為日後可能出現的政治危機埋下隱患。

然而范蠡卻機智的採取“先貶低自己,誇別人,再說出自己優勢”的策略,如此一來,與自己平分秋色的謀臣文種自然就好接受,甚至文種自己都覺得,這是勾踐與范蠡對他的最高信任,畢竟勾踐是去吳國當人質,說句不好聽的,他這位一國之君,三年五載的要是回不來,那整個越國,也就只剩文種說了算,所以去吳國當人質,本身就要承擔極大的風險,但凡文種有一絲謀逆之心,即使等勾踐從吳國回來,那越國可能也就易主了。

如此就更得誇讚范蠡的智慧,這番提議實為上上策,更體現出他的胸懷,在功勞面前不求一時利益,而是著眼於未來長遠,也正因此,范蠡能在跟隨勾踐前往吳國當人質後,對整個吳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知。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等勾踐從吳國安然返回後,也正是范蠡輔佐他制定出滅吳之策,其深謀遠慮,由此可見一斑。

如果是不會說話的人,很可能當勾踐說完:“愛卿還是幫我守國門。”

他就直接懟回去了,說:“憑啥讓我守國門?這麼大的重擔我可擔不起,別到時候真出了事兒,責任都算我頭上。”

或者直接說:“你帶文種去都不帶我,我到底哪點比文種差?他又有啥本事?”

大家想想,日常生活裡是不是有很多人存在此類問題?通常我們都會說這個人很不會辦事兒,或者不會說話,老是想著逃避責任。

面對責任時,首先想的是逃避,就算不逃避,也會覺得是自己不受重視,於是就憑著好勝之心,說一些得罪人的話,尤其是在職場裡,和同事們之間的交往,更會經常出現此類情況。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所以范蠡算是很會說話的一類人,既邀了功,也不得罪別人,同時還抬別人一回,三方都受益,自己的好處也沒落下。

同樣的例子,還體現在范蠡日後給文種所寫的書信中,也最能體現,一般會說話的人,都不是在乎眼前利益,而是把目光放的非常長遠,信中他如此寫道:

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城府極深,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史記·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第十一》:范蠡遂去,自齊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種見書,稱病不朝。

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

種遂自殺。

這段話的大意為:

天上沒有了飛鳥,於是獵人就把用不著的弓給藏起來。

狡猾的兔子一死,那獵狗也就沒有用了,於是就把它給燉了吃掉。

越王這人就是如此,脖子長嘴巴尖,這種人往往城府極深,只能跟他共患難,要想一塊兒享樂,那純粹是痴人說夢,所以你文種還不趕快離開他身邊?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結果文種聽完這話,立即以生病為由,請假不上朝,當天就要捲鋪蓋走人,可終究還是遲了一步,被容不下他存在的越王叫了回去,最終被賜死。

而當時的范蠡為何會寫信提醒文種呢?

原因正是在聯合文種一起幫勾踐滅掉吳國後,范蠡敏銳的察覺到危險,同時伴君如伴虎,長期相處下來,他心知肚明勾踐是個無法共享福的人,所以前腳剛滅掉吳國,范蠡就宣佈隱退,越王勾踐看他很識抬舉,便放了范蠡一馬。

然而滅掉吳國以後,文種仍舊享受著功勞,在越國當權傾朝野的丞相。

范蠡也正是因此,才寫信知會文種,讓他趁機趕緊離開,否則眼裡容不下功高震主之人的勾踐,必定會刀劍相向。

果不其然,最終文種還是沒能逃過一劫。

從此點來看,足以得見范蠡的長遠眼光,他的智慧不僅體現在說話上面,反而是因為比別人先看到了更為長遠的利益,才決定了他當前的言行舉止。

而這一點,也體現在他的經商策略中:

乃治產積居,與時逐而不責於人。——《史記·貨殖列傳》

這句話便是出自范蠡之口,之前他說:“陶邑這個地方,交通發達,為天下經商中心,此處宜為經商。但在經商過程中,要提防日後可能出現的危機,所以要“治產積居”,就是囤積貨物,以備以後不時之需,如此便能做到有備無患。

而要讓自己與時間賽跑,儘量跑到時間的前面去思考問題,而不應該在出現問題後責備他人。

於是憑藉這種經商思維,范蠡很快便接連“三次賺得千金”財富。

《史記·貨殖列傳》:朱公以為陶天下之中,諸侯四通,貨物所交易也。乃治產積居,與時逐而不責於人。故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

他是古代“最會說話”商人,話術高超,且深謀遠慮,賺盡千金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為人處世,也是同樣的道理。

如果過分糾結眼前的利益,而不把目光放長遠,就會在某些關鍵時刻,將自己置於困境。

正如被賜死的文種,當初打敗吳國前,一切都好,而且他也沒犯過什麼大錯,但打敗吳國後,勾踐就坐不住了,可是文種卻在丞相的位置上坐住了,尤其是勾踐在吳國當了這麼多年人質,國家大局一直由文種暫為代管,勾踐就更會對他不放心。

然而文種卻並未察覺到這一點,也為他日後的不幸埋下了禍端。

當然我並非表達文種不顧長遠,只顧眼前利益的觀點,而是透過這件事來說明範蠡的深謀遠慮,他的這種思維,先想以後,思考長遠的利益,等把未來的問題都想明白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眼前的一點小委屈,甚至是一點小麻煩也就不算什麼了。

而這種智慧,也決定了范蠡前期處處照顧到位的言行,以及戰勝吳國後的明哲保身,實屬我們應該學習的處事典範。

與諸君,共勉之。

隨風來,隨風去。回憶往事,歷史的記憶揮之不去。今天的歷史之旅到此結束了,期待與大家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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