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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製度,會成為老賴避風港嗎?

原標題:個人破產製度,會成為老賴避風港嗎? 來源:上觀新聞

近日,全國首宗個人破產清算案在深圳裁定,#深圳單親媽媽成全國首個破產人#引發熱議,伴隨而來的疑問#個人破產製度會成為老賴避風港嗎?#也衝上熱搜。

實際上,《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下稱《條例》)自去年8月26日經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表決透過至今,一直爭議不斷。

有觀點認為,《條例》的推出雖然給了債務人重新做人的機會,但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不起的債,就此一筆勾銷,是否會催生更多“老賴”?

此次首個“破產人”的產生,意味著個人破產法試點正式破冰,而熱議的焦點依然在於:如何透過免責考察期既讓“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得到“重生”,又避免惡意破產的出現。

免責考察期是什麼?

深圳個人破產案件資訊網11月9日釋出的法院公開文書顯示,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裁定債務人呼勇(化名)破產,中國首個“破產人”產生。

深圳破產法庭庭長曹啟選表示,自宣告破產之日起,呼勇進入免責考察期。考察期內,呼勇需每月在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的破產資訊系統登記申報個人收入、支出和財產狀況等資訊,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餘收入全部用於償還債務。

考察期的限制遠不止這些。除了要按時申報個人收入、支出和財產狀況的等資訊之外,在考察期內,個人消費、職業資格、收入分配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包括不能乘坐頭等艙、一等座等,不能新建、擴建、裝修房屋,不能供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能租賃高檔寫字樓等場所辦公,不能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等,不能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等。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

介紹,根據《條例》規定,對於申請個人破產清算的,在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三年為免責考察期,考察期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5年。如果申請破產的個人在免責考察期內遵守相關規定,免責考察期屆滿,可以向法院申請免除其未清償的債務。同時也作出激勵性規定,如破產人主動清償剩餘債務達到一定比例的,可以提前申請結束免責考察期,解除相關行為限制。

根據《條例》規定,透過免責考察期後,呼勇可免去剩餘債務。

公開文書指出,呼勇此前在深圳經營文化公司,因該公司關閉導致呼勇負債48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2018年,呼勇賣掉了唯一住房,賣房款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其堅持還債至今,仍欠100多萬元。呼勇目前無固定工作,每月勞務收入約5000元。

在這一案例中,呼勇就被判定為“誠實而不幸”的人。今年6月9日,呼勇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個人破產清算申請。該院經查明,認定呼勇現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合宣告破產的條件。

免責考察期滿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根據呼勇考察期間表現,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償債務,解除限制行為。

個人破產製度會否為“老賴”提供避風港?

常莎認為,首個“破產人”的出現,給各地立法和司法實踐提供了借鑑,同時也完善了我國個人財產保護制度,對“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給其家人以基本生活保障,可促其重拾生活信心和重啟創業之路,有利於提升市場活力。

但是,近年來,“老賴”事件層出不窮,民眾熱議的焦點在於:若“老賴”被判定為“誠實而不幸”的人怎麼辦?如此一來,個人破產製度在保護創業者的同時,是否對於一些老賴也起到了庇護作用?

“沒必要有這樣的擔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徐陽光近日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因為我們的破產製度提供了破產撤銷權、無效行為制度,這個無效行為制度和破產撤銷權就是把債務人在破產前轉移的財產、盈利的財產、偏袒性的清償都給糾正過來,追回來,把財產歸集到一起,實現財產價值的最大化,然後再實現債權利益的最大化。這是執行手段都沒有的一個制度優勢。

因此,徐陽光認為,破產製度,包括個人破產製度,不僅不是債務人逃債的通道,反而是有效打擊逃廢債的法律武器。

常莎也持類似觀點,她指出,《條例》首先嚴格審查個人破產申請,對於存在惡意逃避債務、虛假提供證據等行為的,法院將不予受理或者駁回申請。

此外,法院受理後,債務人還需要提供完整、真實的破產原因和經過,提供個人財產清單、憑證等資料,配合管理人的財產清查和接管,配合法院等部門的調查詢問,同時債務人的配偶、共同生活的近親屬、財產管理人等利害關係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調查債務人的基本情況、收入及財產狀況。

在完全配合的情況下,才可以製作債務人財產報告、豁免財產清單,並取得債權人會議稽核透過,最終獲得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債務人破產。期間如債務人未能盡力配合,則有可能最終無法獲得法院裁定,無法辦理個人破產。

即便宣告債務人破產,也不代表就此免責。常莎表示,如果債務人違反相關規定,包括違反限制行為,隱匿財產,未遵守債務人應當遵守的義務及財產申報規定,或者法律規定不得免除的其他情形,則不得免除未清償債務,債務人仍要償還所有債務。同時,除了可以申請個人破產外,還可以申請重整和和解,為債務人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

“對於不誠信的‘老賴’,惡意破產的自然人,自然得不到制度關懷,反而會依法受到懲戒。首個個人破產申請的透過,意味著個人破產製度正式落地實施,為將來個人破產法的出臺提供了實踐案例。”常莎表示。

欄目主編:張武

本文作者:國是直通車 陳婧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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