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公佈
第三批農村假冒偽劣
食品整治行動典型案例
2起相關案件被曝光
涉莒南1起
莒南縣愛尚天天購物中心經營
超限量使用食品新增劑的食品案
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於2021年6月3日,對愛尚天天購物中心經營的鹹菜疙瘩進行取樣。經山東中質華檢測試檢驗有限公司檢驗檢測,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專案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存在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新增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二款、《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的規定,2021年8月6日莒南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
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34元,並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
#以案說“罰”#
食品新增劑必須在國家規定的用量標準範圍內使用,一般是沒有危害的,但是如果過量使用或者是食用過多的含有新增劑的食品,就會對人體產生一定的危害,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量標準生產經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